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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截至2017年末,北京银行设立金融科技专营支行15家,累计为2万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超过3500亿元,中关村地区科技企业贷款市场份额始终位居首位,为北京市89%的创业板上市企业、82%的中小板上市企业、53%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服务。
“甚至三年前都还不是这样,我们在2016年成立的时候,感觉很多企业都还没有做IoT的想法,或者说在一个观望状态。”李敏达透露说,目前,他们的客户有多家家电公司、电信运营商,其中不乏一些垂直领域的头部企业。IoT正在迅速驶入快车道。根据GSMA预测,2018年全球连接数超过90亿。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H1,中国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到5.65亿,同比增长150%,三大电信运营商的物联网连接数累计超过7亿,其中中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5.51亿,同比增长140%。
2.原审被告人顾雏军、刘义忠、姜宝军、张细汉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1)本案侦查期间,法律对无形资产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的限制性规定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在判断行为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时,需要同时以公司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在行为发生后,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修改的,就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重新进行评价。本案发生时,因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以不实货币置换的超出法定上限的无形资产为6.6亿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55%。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包含无形资产在内的非货币财产的作价出资比例上限提高至70%,据此,本案以不实货币置换的超出法定上限的无形资产所占比例已由55%降至5%。因此,本案原审审理时,无形资产比例过高的社会危害程度应当根据新修订的法律重新评价,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已明显降低,但原审在定罪时对此未予充分考虑。
本院经再审查明,自2002年顺德格林柯尔收购科龙电器股权后,科龙集团与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在未经董事会同意、没有任何贸易背景或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存在大量的不正常资金往来情形,且不正常转账凭证均作不入账处理。尽管原审被告人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拥有股权的顺德格林柯尔是科龙电器的控股股东,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资金的支配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公司的经营者,即使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未经董事会同意、没有任何贸易背景或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在关联公司之间调用资金,更不能将公司资金转归个人使用。本案中,涉案2.9亿元先是被顾雏军、张宏转入专门开设的临时账户,继而通过连续不断的走账来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最终将2.9亿元作为顾雏军的个人出资汇入扬州格林柯尔的验资账户,其实质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与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行为。无论公司之间有多少资金往来,都不允许经营者将公司的资金挪归个人使用。顾雏军个人无权擅自调用科龙集团和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资金,更不能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混淆。因此,顾雏军、张宏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17日报道,文在寅9月18日的朝鲜行程,让他成为继金大中、卢武铉之后,韩国史上第三位访问平壤的现任总统。报道称,青瓦台方面强调,韩国方面对于“文金平壤会”的期待,主要仍以核武谈判为主,文在寅亦将全力说服金正恩提出“核武设施清单”,以作为联合国与国际能源总署后续监督朝鲜解除核武装的进程依据;并让文在寅能向美方交代、借以增加“特金二次会”的可行性。
3月14日,华为召开HiLink大会,华为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亲自为IoT业务站台,提出“全场景智慧化战略”,将华为IoT的连接层面,从智能家居上升至“全场景”,并提出“入口、连接和生态”的IoT三要素。“未来5-10年华为消费者业务唯一的核心战略,就是华为全场景智慧化战略,”余承东为华为IoT战略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在未来三年内,连接中国三分之一的家电设备。